“神形兼備”是我國人物肖像雕塑創作最為基本的審美準則,同時也是方法論,中國的肖像雕塑家都知道“神形兼備”,其主要內容是肖像作品在反映人物對象時達到形與神的完美統一。作為方法,則要求雕塑家充分掌握人物對象的生活資料,對其形與神進行一番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消化,最終升華出對象形與神的個性特征,然后創作出“形神兼備”的作品。
這文作者認為這百分之百的忠于對象的“形神兼備”對肖像創作是不夠的,它的危險之出在于完全把作者置于忠實與對象的鏡子式地位,其作品嘗嘗表現出作者的非存在性。在此,筆者要提出的是:在忠實于對象的“形神兼備”前提下的另一種“形神兼備”,即作者創作個性的“形神兼備”,也就是說“形神兼備”應該同時涵蓋客體與主體兩個方面。倡導肖像創作藝術家個性的自覺展現是中國肖像雕塑走出“舊”的困境措施之一。在此提出創作個性并不否定中國好的人物肖像雕塑作品具有藝術家個性的現實,特別是一大批從事紀念性肖像創作的資深雕塑家,其作品都能展現出各自不同于他人的藝術個性。但筆者認為,從總的中國肖像雕塑現狀來看,藝術家的創作個性在肖像創作中需要進一步覺醒。凡西方雕塑大師的人物肖像雕塑作品所展示得藝術自身的藝術個性是顯而易見的。來開朗基羅的《收租院》并不缺少作者形體雄偉的一貫特點,以及他英雄式審美價值的一貫取向;烏東的所有肖像作品不管反映對象個性及造型角度多么不一樣,但并不失他個人那種嚴謹、深邃及華貴的藝術風格 ;我們再看羅丹,從他的肖像作品《達魯》、《雨果》、《法爾尼埃》到《巴爾扎克》,不管進行怎樣的演變,羅丹的那種特有的塑造方式與光影追求是明顯的;布德爾完全可以把自己對建筑感的追求放進他的肖像;愛潑斯坦的那種表面的鎖碎的塑造肌理一直展現在他各種不同的肖像作品之中;而曼族的肖像作品與他的其它作品一樣,總是洋溢著屬于他自己的那種簡潔大方、平易含蓄的藝術意境。
屬于藝術家自己的“形與神”,在肖像中的反映是多方面的,它受藝術家獨特的審美價值取向所左右。這種創作主體的“形與神”的展示,也許是藝術家研究和表達對象的獨特方法,或者是特殊角度;也許是藝術家所慣用的獨特塑造語言,或者是個性化形體語言;也許是藝術家所一慣崇尚的審美意境,等等。
人本主義也好,人文主義也好,都是關懷人性的話題。歷史上每一次對人性的角度獨特的關懷都會導致藝術的一次大變革。當代社會關懷人性又具有了新的內容。我們提倡關懷他人之時又關懷自己,同樣,在關懷自己的同時,千萬不要忘記關懷他人。如果顧此時彼,都不能算得上符合時代觀念。這也許帶有后現代得意味。筆者愿中國的肖像雕塑在新的時代擁有自己的位置,為社會文明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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